在《说文解字》(简称《说文》)中,其“田”部收录了29个正字、3个重文,无新附字,这些汉字不仅是记录语言的符号,更像一把钥匙——透过它们的字形构造与语义指向,可清晰窥见中国古代土地制度、农业生产与社会结构的鲜活图景,堪称古代土地文化的“活化石”。为此,本期借助一篇论文来谈一谈这个问题。
一、《说文》“田”部字的字形与字义基础
“田”部字的字形分类清晰,折射出汉字构形的逻辑性;字义则围绕“土地”展开,形成了系统的意义范畴,为理解土地文化奠定了基础。
从字形看,“田”部字涵盖四种类型:其一为象形字,仅“田”字一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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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甲金文“田”字图片
▶小篆“田”字《说文》释曰:“田,陈也。树谷曰田,象四口;十,阡陌之制也。”“四口”模拟田地的四方边界,“十”则代表纵横交错的阡陌(田间小路),段玉裁在《说文解字注》(简称《段注》)中进一步点明“取其陈列之整齐谓之田”,可见“田”的字形本身就蕴含土地规划的秩序感。其二为会意字,共 2 个:“疇”,《说文》释“从田,象耕屈之形”,右侧字形模拟犁耕时弯曲的轨迹,指向 “耕治之田”;“畜”,《说文》载 “鲁郊礼,畜,从田从兹。兹,益也”,“从田从兹”表“种田所得的积蓄”,与农业生产的成果相关。其三为形声字,占比最高(82.76%),共24个,如“町”“畬”“畸”“畮”等:“町”是 “田践处曰町,从田丁声”,指田间供人行走的小路;“畬”为“三岁治田也,从田余声”,指向耕作多年的熟田;“畮”(即 “亩”)是“六尺为步,步百为畮,从田每声”,为土地计量单位。其四为会意兼形声字,共 2 个:“”,《说文》作“从田柔声”,《段注》补充“从田柔,会意,柔亦声”,因“柔”表土壤温润,故指“和田”;“甸”,《说文》释“天子五百里地,从田包省”,朱骏声《通训定声》认为“从勹田会意,田亦声”,“勹”表包裹,暗合“天子领地环绕中心” 的格局。
从字义看,“田”部字可归为“自然形态的土地”与“社会形态的土地”两大类。自然形态下,有表土地类型的 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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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(城下田,《说文》“图片
,城下田也”)、“甸”“畿”(天子领地);表土地性质的“疇”(耕治田)、“畬”(熟田)、“畸”(残田,《说文》“畸,残田也”);表田地构造的“畔”(田界,《说文》“畔,田界也”)、“畷”(两陌间道,《说文》“畷,两陌间道也,广六尺”)。社会形态下,有土地计量单位“畮”“畦”(五十畮为畦,《庄子・天地》“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”)、“畹”(三十畮为畹,《楚辞・离骚》“余既滋兰之九畹兮”);还有与土地相关的人,如“畯”(农夫或田官,《说文》“畯,农夫也”)、“甿”(田民,《说文》“甿,田民也”)。这些字义分类,实则是古代土地生活的 “语义镜像”。二、“田”部字映照的古代土地文化内核
“田”部字的价值,更在于其对古代土地文化的深度映射——从井田制的制度设计,到农业生产的实践智慧,再到社会结构的等级秩序,皆可在字中寻得踪迹。
(一)井田制的“文字见证”
“田”字的甲骨文形体告诉我们,其代表在一块土地上又切分出井字形状的若干块小田,这种土地地形折射出了春秋战国时期所实行的土地制度,也就是井田制。井田制以“方里为井”,将土地划分为九块,中间为公田,四周为私田,阡陌纵横为界,而“田”字的“四口”“十”形,正是这种布局的象形再现。《司马法》载“方里为井,四井为邑”,印证了“田”字与井田制的渊源。
井田制的运行,还依赖“田”部字所代表的“划分工具”与“计量标准”。表田界与道路的“町”“畔”“畍”“畷”“畛”,是井田制的“空间骨架”:“町”为田间小径,“畔”是田地边界,“畷”是连接两陌的六尺小道,“畛”是井田间的沟坎(《说文》“畛,井田间陌也”),这些字共同构建了井田“阡陌交错” 的物理格局。而“當”“畮”“畦”“畹”则支撑了井田的“交换与计量体系”:“當”,《说文》虽未明释,但其义为“田相值也”,指土地交换时需等值,契合井田制下“土地交换范围由公家规定” 的规则;“畮”“畦”“畹”作为土地单位,解决了井田计量的问题——“步百为畮”“五十畮为畦”“三十畮为畹”,让土地分配、赋税征收有了统一标准。可以说,没有这些“田”部字,井田制的制度细节便难以具象化。
(二)农业生产的“智慧结晶”
中国古代以农为本,“田”部字中诸多表土地性质、状态的字,正是古人“因地制宜”从事农业生产的智慧体现。
古人对土地性质的认知极为精细:“疇”是“耕治之田”(《说文》),专指经过耕作整理的良田,《孟子・尽心上》“易其田疇,薄其税敛,民可使富也”,可见其与民生的关联;“畬”是“三岁治田也”(《说文》),虽《段注》校正为“二岁治田”,但核心是指“熟田”,与“葘”(开荒田)相对,说明古人已懂得“熟田更易丰产”的规律;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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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是“和田也”(《说文》),指土壤柔和的田地,“畸”是“残田也”(《说文》),指零星不整齐、无法纳入井田的土地,“畼”是“不生也”(《说文》),指不生谷物的荒田——这三个字区分了“宜耕”“难耕”“不可耕”的土地,是“因土种植”的直接体现。更精妙的是,“田”部字还藏着农业生产的技术细节。如“畮”(亩),其字形中的“十”不仅表阡陌,还暗含“垄沟”之意——古人为防涝,会在田中挖垄沟排水,垄沟的方向性最终形成长条状农田,这种“垄作”技术,至今仍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方法。这些细节证明,“田”部字绝非抽象的符号,而是古代农业实践的“文字记录”。
(三)社会结构的“隐性镜像”
“田”部字还间接反映了古代土地与社会等级的关联。一方面,“甸”“畿”二字界定了天子的土地范围:“甸,天子五百里地”“畿,天子千里地”(《说文》),这种“以土地远近定等级” 的划分,体现了“溥天之下,莫非王土”的土地所有制度;另一方面,“畯”“甿”二字区分了与土地相关的社会阶层:“畯”虽释为“农夫”,但《段注》指出其“有时也代表田官、田大夫”,是连接统治者与农民的中间阶层;“甿”则是“田民”,即直接耕种土地的底层劳动者。此外,“畤”字更添一层文化维度——《说文》释“畤,天地五帝所基址,祭地。从田寺声”,右扶风的“五畤”是黄帝至秦文公时期的祭祀场所,说明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,还是“沟通人神”的祭祀载体,暗含“土地崇拜”的文化心理。
三、结语
《说文》“田”部字虽仅 29 个,却构建了一个微型的“古代土地文化体系”。从“田”字的象形看井田制的秩序,从“畬”语义看农业生产的智慧,从 “甸”“甿”的指向看社会结构的等级——这些汉字如同一个个“文化密码”,将古代土地制度、生产实践与社会生活串联起来。
如今,当我们再看“田”“畮”“畔”等字时,看到的不仅是笔画与释义,更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土地上耕耘的身影、规划井田的智慧,以及“靠土而生、因土而兴”的文化基因。“田”部字的价值,正在于它让遥远的古代土地文化,变得可感、可触、可知。
我们明天见~
参考文献:
刘欣.《说文解字》“田”部字分析[J].辽东学院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0,22(03):38-4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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